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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第2页)

“如果你说的是福斯特太太的遗嘱,”葛莱森警探也同样得意洋洋地高声宣布,“我已经完全掌握在手了!”

而雷斯垂德警探的声音便有些疑惑起来,“福斯特太太的遗嘱?”他大笑道,“我说的可不是这件事。”

他的消息倒是比葛莱森警探更惊人一些。

“福斯特太太有情人?”葛莱森警探难以抑制自己的惊讶,“怎么会!”

[真是神转折!]弹幕也被这个消息炸了出来,[不愧是福尔摩斯的案子。][看得我眼花缭乱。][这就是旧时代的悲哀啊,换作我们,直接查一查监控,什么真相都大白了。][什么什么?剧情进展到哪里了?就开个会的空档发生了什么事?][一个警探调查死者遗嘱发现儿子有动机,另一个警探则是发现了死者有情人,一个金钱纠葛一个爱恨情仇,对此我只能说,有好戏看了!]“这还要感谢福尔摩斯先生的提示,”雷斯垂德警探故作谦虚地谦让道,“福尔摩斯先生发现死者手指上有订婚戒指的白痕,但是却没有发现戒指,加上死者已经丧夫多年,福尔摩斯便猜测她拥有一个已经订婚的情人,哦不,未婚夫,至于为什么要隐瞒得如此之深,大概是阶级的差异太大,福斯特太太是中产阶级,如果她拥有一个工人阶级的未婚夫,将毫无疑问传遍整个贝克街,甚至让她逝去的父亲蒙羞。所以,福尔摩斯先生便让我去向福斯特太太的邻居打听她家最近有没有什么工人出没,果然,隔壁太太回忆起一年来福斯特太太的家具早已备齐,却有一位工匠经常进出,这样,订婚戒指和体力活,便都对得上了!”

[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面对这条线索,观众们的大脑也在转个不停,[凶手到底是谁!][未婚夫有什么动机啊?][其实就激情杀人和冲动无脑来看,未婚夫的嫌疑还挺大的。][儿子就算再缺钱,也不至于杀自己的母亲吧?][不一定,死者不是要改遗嘱吗?如果死者把遗产留给未婚夫,那儿子的嫌疑就大大上升了。][楼上大雾,死者只说想要改遗嘱,没说一定留给未婚夫啊,也没说特别坚决地一定要改啊,如果死者想把遗产留给未婚夫又后悔了,说不定未婚夫也会生气地杀人吧?]莫羡一边翻看弹幕,与自己心中的想法相对应,一边皱眉沉思,回忆昨天看过却忽略掉的细节,心中慢慢有了思绪,现在最主要的是儿子和未婚夫都有动机,而又都符合福尔摩斯先生的推测。哪怕莫羡对如何探案一知半解,现在也明白,两条路看似都通,却没有决定性的证据,证明凶手就是其中一人。

她想起了摊在自己身上的那桩谋杀案嫌疑,与眼前的案子,似乎也有异曲同工之处。

“你们带来的线索,”福尔摩斯总算说话了,他语气带笑,充满信心地说,“我已经大致掌握,现在我需要亲自去调查一件事,如果补上最后这一环,这件案子便一清二楚了。”

在两位警探和观众弹幕的瞠目结舌中,福尔摩斯披上大衣,戴上帽子,朝楼上喊道,“missmo,我想你一定有兴趣和我一起出门查探吧?”

“当然,”莫羡一慌,重重地踩了几脚楼梯,装作刚从楼上下来的样子——虽然她知道未必能瞒过福尔摩斯的利眼,“我的荣幸。”

第8章维多利亚时代8

一个人如果过于敏感和涉世不深,有许多话其实并没有恶意,而他听起来却像含沙射影、指桑骂槐。

——达夫妮·杜穆里埃

在葛莱森警探和雷斯垂德警探向福尔摩斯先生追问不休的时候,莫羡趁机跑到楼上换上外出的黑色旗袍,披上同款黑色毛绒斗篷,换上不透风漏水的小羊皮靴,入乡随俗地戴上黑色纱帽,纱帽上一片黑纱低垂下来,遮住她巴掌大的上半张脸,衬得大红唇越发鲜艳。将全身上下遮掩得严严实实,莫羡自认为可以一挡外面的阴冷天气,饶是穿得跟一个黑寡妇似的,人长得美也照样有弹幕直言称赞,[播主今天美出新高度!][突然知道为什么老祖宗说要想俏一身孝了。][女人就是麻烦,播主快快快!不要让福尔摩斯大大久等!][播主要出门了吗?等一下啊啊啊让我先跟我历史系的同学说一声,看到活生生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他们一定会惊喜得晕倒的!][快点啊播主我已经听到福尔摩斯不耐烦的催促声了!]最后,确认着装得体之后,慕君视线转移到小黑木圆桌上的玻璃花瓶上,瓶中插着一束仿佛从野外摘来的小鲜花,鲜花上的叶子上,一滴露珠与玻璃瓶相互映衬,在透过纱橱照射进来的一丝阳光下闪闪发光,她从花束里取出一串白色雏菊,用别针固定在左胸前的斗篷上,这一串白色点缀如画龙点睛般给她的整个黑色装束带来一丝勃勃生机,就算是最严苛的时尚编辑也无法从中挑出半点毛病。一边嫌弃着爱美的播主耽搁时间,一边又敬佩她的时尚品味,直播间的观众们颇有些两难。

“播主的身份还没有人查到吗?”在企鹅群里,同时观看直播的叶雨时还是提起了这茬,“看她这百忙之中还不忘打扮的样子,那么认真应该迟早能在时尚圈闯出个名头来。”

提到播主的身份,从一开始就跟着莫羡的“当时惘然”便冒了出来,身为有钱有人脉的富二代,他也曾调查过播主的名字,只是没有一个符合的,不过集合群里各界人士的资源,或许能扒出来也不一定,“播主有一次提到过,她叫莫羡,我一个学国文的朋友推测她的名字应该出自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看容貌也应该是华国人,她第一天出现的时候,穿的是巴宝莉的风衣——我拿照片给一位女性朋友看过,她认出这是prorsum系列,价位应该在八万左右,现在已经买不到,估计还会更高,所以播主的家世也非常不错。”

莫羡?拿到这个名字叶雨时第一时间开动电脑,从公安部的户籍资料库中检索符合名字的结果,很少,不超过十条,但是除开年龄和性别,一条符合播主资料的都没有。

奇了怪了,难不成是假名?

“让播主开个微博吧?”群里有人突发奇想,“播主的直播间还不是特别有名气,如果她混成微博大v,没准认识她的人就出现了。”

“对啊对啊!谁去发弹幕问问播主?”

“这样真的好吗?”也有人提出了反对意见,“我们算是人肉了吧?”

人肉搜索就是在网上用搜索引擎搜索信息辨别真伪,又基于通过匿名知情人提供数据的方式搜集信息,这种方法通常用于查找犯罪(肇事逃逸)或有道德污点(虐猫)的人,直播间观众和播主无仇无恨,好奇地打听一下就足够了,让自己成为人肉搜索的帮凶?大多数人还是接受不来。

“但是你不好奇吗?”然而,总有一些少部分人固执已见,“确定了播主的身份,就知道她到底是不是真的穿越了!打个比方,如果播主被我们找出来,发现这段时间她不在地球,或者——我就假设啊——她已经去世,那么肯定是穿越无疑,但是如果她还安安全全地呆在地球的某个角落,你们就甘心被她埋在鼓里吗?”

这个说法倒是说服了不少拥有强烈好奇心的人,其中不乏前缀“物理”、“天文”的专业学者,不过他们也表示,直接问播主可以接受,但是自己去人肉就不行。

于是,当莫羡提着大雨伞和包噔噔噔噔冲下楼梯坐上等候已久的马车时,右下角的视野出现一条熟悉的、加粗的天蓝色弹幕:[播主你有微博吗?]“微博?”莫羡来不及咀嚼这个名词的意思,匆匆用意识在直播间回了一句,“还没有哟。”便双手合十讨好地向坐在马车里读着报纸的福尔摩斯先生鞠躬,“抱歉,让您久等了,福尔摩斯先生。”

“女性出门的时间比男性长得多,早在接受你作为我临时的助理就有所准备了,”福尔摩斯先生翻开一张报纸,毫不介意地说,“你第一次来英国,可以好好看看伦敦,这里恶浊的空气与高犯罪率同样有名,如果因为不是后者,我情愿换一个地方生活。”

莫羡从善如流,她掀开窗户,眼前风景仿佛一副老旧的黑白照片,整整齐齐的维多利亚式房屋如棋子一般立在街道两边,从马车上的视角可以看到人行道上或西装笔挺或穿着白色工装服马丁靴的行人,时而还有手持文明杖的绅士,马车稳稳驶过街道的拐角,眼前泰晤士河依旧散发着古怪的味道,与空气中刺鼻的雾霾合在一起,十分难闻,河水缓缓流动,不时反射从灰白云层外投来的一束金色阳光。水泥街道上,当马车吱吱呀呀驶过,马车夫总会互相打招呼,让原本安静凝固的气氛多了几分生气。

这充满时代感的画面迷住的不仅只有莫羡一人,在她的直播间里,观众们的人数直线上升,已经超过历史最高,达到1329人,虽然人更多了,大家也没怎么吵闹,而是纷纷安静下来,贪婪地望着屏幕,[如果哪部电视剧能跑到这里来取景,]有一条弹幕说出了在场所有人的心声,[哪怕剧情拍成一坨屎我也吃!][什么鬼!要吃你自己吃!][这个时候,我们只要安安静静地看风景就够了。][我现在相信播主不是在拍戏了,不管是电影还是电视剧,搭建这个影视基地的成本花费之大,肯定瞒不过记者的眼睛。][不仅是场景啊,你看街上那些人的服装和走动的姿势,就算把整个横店翻过来,也绝对找不到这么专业的群演。][感觉复习了一遍历史书!]这条一看就是历史系研究生的弹幕吸引了观众的视线,[你们知道吗?!我把这个直播间告诉我们历史系的教授后,教授只看了一分钟,就直接拿到lecture(课程)上用大屏幕播放,还附带旁白讲解!天啦我激动得要下楼跑三圈!]课上,李时满意地看着弹幕们一个接一个的被自己炸出来,[卧槽历史系很六啊!][我们的直播间已经传到海外去了吗?]眼尖地从lecture这个单词推测出研究生的背景,弹幕们火眼金睛,[原来历史系研究生和伦敦研究生是一个人啊。][想来也是,研究维多利亚历史的研究生当然伦敦是最专业的了【哭笑】][你们老师说了什么?求转述!求翻译!求视频!][我们老师也是一个福尔摩斯迷,]坐在教室正中间的李时匆忙地瞄了一眼讲台,悄悄开启视频,放心地在直播间发弹幕,[他一开始还在讲述维多利亚时期的建筑风格和文明杖的由来以及中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的服饰差别,但是后来播主和福尔摩斯说话了,你懂的。]“福尔摩斯先生,”莫羡一脸满足地从伦敦街景转过头来,直播镜头也听话地对着马车里面,“我感觉我已经喜欢上这个城市了。”

[我们懂我们懂!]弹幕们简直迫不及待地催促李时不要刻意卖关子,赶紧把他所知道的事说出来,[然后呢然后呢!]“holmes?”讲台上的教授一开始是懵逼的,他弄不懂这个中文页面该怎么调试,加上刚才莫羡一直没说话,他便以为其实画面里是没人的,直到他看到马车里面色冷淡的福尔摩斯先生——

“oh!oh!ohmygod!ohmygod!”教授直接从讲台上跳起来,他一边跳,一边双手捂嘴,发出和那胖胖身躯相得益彰的尖叫声,激动得好像马上就要心脏卒发,“oh!oh!ohmygod!it'sholmes!it'sreal?!ohjesuschris!”

但他并不是唯一失控的人,以他为首,仿佛将整个教室都带动得陷入了狂热的气氛,不停的有英国学生尖叫着“jesuschris”“ohmygod!”站到桌子上喊着福尔摩斯的名字尖叫鼓掌流泪,伸出拳头在空中兴奋地击打,李时甚至看到两个男同学激动得抱在一起,大力捶打对方,好像在发泄自己亢奋的情绪,这幅画面让他难以想象,在开课之前,他们都秉持着英国人特有的沉默内敛,彬彬有礼,而这一刻,他们似乎将那层绅士的壳子丢在地上,还踩了几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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