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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两盒丸子分掉,其实都不太饿,摊位上卖的章鱼丸子和咖喱鱼丸也确实不好吃。章鱼小丸子里只有一两块章鱼,咖喱鱼丸里反正没吃出来鱼肉味,两个都是淀粉含量远大于肉,调味也不怎么样,也吃不饱,也就卖相还行,骗骗眼睛。
快七点了,黄蔚然说这里有一家披萨味道不错,她刚才蹦得太厉害,又热又累,正好可以休息一下。林信书也很累,不过她是排队累的,弟弟也站了一下午,大家都得休息补充点能量。
两个男生被打发去买吃的,黄蔚然拉着她到了卫生间,准备换衣服。黄蔚然刚刚在夕阳下面蹦得全身都汗透了,汗味特别重。
林信书给她递了两块浸湿水的一次性毛巾,她很快把身上收拾一下,头发是真没办法,又不能洗,但是皮肤汗渍擦掉就舒服了不少。她换上另一套衣服,上衣是宽边吊带,下身是廓形热裤,肩膀后背和大腿都露出来,一看就很凉快。
“晚上出来的都是大咖,”她也不担心妆容花了,给自己擦脸,“我的天,春江是往我脸上撒了多少闪片,怪不得下午我热的时候一碰脸就沾到手上一大片。”
林信书忍不住给他说话,“很好看呀,特别适合你。我看了下,好多姑娘都是这种闪片妆呢,有光线照到脸上的时候好看极了。”
听话的人点头,“现在音乐节观众,尤其是女孩子都挺放得开的,穿得大胆多了,画的妆也很个性。”
说着一个绿嘴唇的姑娘从她们身边走过去,她的头发一半都编成了小辫子,林信书知道这叫“脏辫”,虽然她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叫。这个女孩看上去太酷了,她其实长相没多美,但是她有一种“老娘天下第一”的自信,脸上写满了不屑和叛逆。她从隔间里出来从林信书身边擦过去,林信书被她的气势逼得微微后退,怕碰到她,但林信书也注意到这个超前卫的个性姑娘和她差不多高,她们的气场相差太多了。
林信书哪怕画了闪闪的妆,穿得也很音乐节,可她还是有一种好欺负的小绵羊气质,就算她现在是打扮成褐色皮肤的水冰月,身上挂着金色链条饰品,她也没有反派气场。
没有就没有吧,她没人家自信,没人家通身的气派,但她也是好看的,也喜欢音乐,想蹦就蹦,下午她没蹦起来并不是她没有热情,是天太热。
总而言之,她也属于这里,她也买得起30块一盒的小吃,喝得起五块钱一杯的水,她买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多肉疼,只是有一种“不过如此”的感觉。
上海,音乐节,歌手,弹吉他的人,打鼓的人,排队的情侣,热得一脸油的摊贩,汗透全身的黄蔚然,抽烟的叶春江,还有看着遗世而独立其实早就无精打采的弟弟……所有所有人,都在这天地大熔炉下面,她没比谁低贱。哪怕让她自己买票,她也能付得起最贵的票价,也有享受音乐的资格。
她们出去找人,林含璋总是很好找的,他所在的位置一直都有某种特殊的魔力,吸引周边的人对他进行类似于无意识无自觉的进行众星拱月仪式。他们带了野餐垫子,叶春江还有给沙发充了气,四个人在草地野餐。
其实也能直接坐在地上,不过大家都用充气沙发,草地上休息的人非常多,星罗密布,音乐节正式开始不过叁个多小时,参加的人在酷热的天气下,体力流失严重。
出乎意料,披萨特别好吃,这居然是林信书吃过最好吃的披萨,饼底特别脆,上面的芝士咸香得很,能拉出很长的丝。洒在芝士上的香肠片更是如虎添翼,极有异国风味,她连吃两大块,明明她刚才还觉得自己不饿呢。可是看到弟弟也开始吃第二块,她意识到他也觉得香肠芝士披萨很好吃,反正家里也有烤箱,虽然不够大,但是烤个披萨还是可以的,以后做给他尝尝鲜。
他们买了四盒披萨,还带了了十几瓶冰啤酒。林信书除了做菜,从没喝过酒,米酒她是当饮料的。啤酒味很淡,又刚从冷柜里拿出来,凉丝丝的下肚太舒服了。
吃着喝着,她发现旁边的舞台表演的就是重塑雕像的权利,离他们不算近,歌声传过来,阴冷,克制的音乐风格,在热火朝天的音乐节很少见,她侧耳倾听,试图听清他们在唱什么。
应该是英语,她其实没听懂,但是女声美妙的高音还是让她沉醉的。今晚没有月亮有些遗憾,夏夜的晚风也能弥补,这风并不是燥热的,吹到脸上让人心里痒痒的。
牛肉味的披萨又是另一种美味,榴莲味她吃起来特别上头,但是很明显,叶春江不喜欢,黄蔚然和她一样喜欢,弟弟吃了一片,他的表情看不出评价,不过他喜不喜欢以后可以再问。剩下的榴莲披萨都被她们两个大胃王吃掉了,不吃掉总不能带着披萨去蹦迪。
晚上就没有固定在一个舞台,黄蔚然拉着她,林含璋和叶春江只能在后面默默跟着,他们四个人其实在各种场合都很少合体。因为他们爱好不一样,总是会分散开各看个的,比如上回的美术展,更久远的迪士尼也是一样,黄蔚然自己排队玩得开心,她和弟弟在一起,叶春江在干什么她没注意。
今晚就不一样了,黄蔚然行动力超绝,她又有必看的乐队,还想分享给林信说,于是拉着她跑遍叁个舞台。在苹果舞台听完刺猬乐队的《火车驶向云外,梦安魂于九霄》,她还没感动完,就又被拉到蓝莓舞台感受五条人的《梦幻丽莎发廊》。其实她对五条人特别陌生,听到黄蔚然给她介绍这首歌都呆了,这算什么名字,也太像两千年前后的县城常出现的,发生不良交易的地点了。听完了她马上发现自己想得太失礼了,主唱太有魅力了!他唱的是南方地区的某个姑娘的人生,不带任何讽刺,不带任何优越感,充满关怀,哪怕是谎言都是柔软的,她喜欢听!
最后压轴的乐队是新裤子乐队,其实林信书已经对这些奇奇怪怪的乐队名免疫了,她相信哪怕以后看到什么矿泉水瓶,六根柴,旧马甲,独角兽,打破镜子的自由之类的名字也不会眨一下眼睛,不奇怪了,早就见怪不怪了。
新裤子乐队第一首曲目特适合今天的天气,她甚至怀疑就是看天气太热他们才选的这歌,《生活因你而火热》。
唱到“有人堕落,有人疯了,有人随风而去了”的时候,旁边的姑娘哭了,夏夜里只有隐约的蓝色霓虹灯照到脸上,她的眼泪,除了林信书,也没几个人能看到。
她或许是有感而发,或许是和这个歌有什么特别联系,更有可能是这首歌背后有什么林信书不知道的故事,所以在这人潮涌动,喧闹嘈杂的世界里,她独自无声哭泣。
这也是一种人生的可能性,林信书默默地想,为音乐而哭泣,为艺术而赞美,多美丽的人生,多可爱的姑娘,多丰沛的感情。
总比从头到尾全程冷漠听的林含璋好一些,她户口本上的弟弟肯定缺失了某些作为人类必备的东西,日常的生活还不明显,但在这所有人都情绪激昂的环境中,他的异常却凸显出来,如同白板上的一个大黑洞,你想忽略都不行。
他甚至懒得伪装,直接给出最本真的反应,他对这些无动于衷。旁人的情绪感染不到他,蕴含激烈情感的音乐作品无法触动他,她有时候甚至都想不起来他学过十年的音乐。他对所有的情感都很冷漠,他的情绪浮于表面,什么都进不到他心里。
但他身上还是作为人的特质的,他热烈的部分,他情绪最激烈的时候,她其实见过。
她在云南不愿意跟他走,和他吵架的时候,他会愤怒。他在提到父母的时候,口气中有怨气。昨天晚上,她哭个不停,他也会温柔安慰她,最后甚至无奈了。
他只是没那么容易激动,活得冷静又机械而已,可是这个没什么不好的,新裤子乐队的热烈爆炸是很好很好的,但重塑雕像的权利那种晦暗阴冷,机动战栗不也同样是一种风格?谁有比谁高贵呢?只是大家想法不同,性格不同,审美也不一样,世界上的人有七十亿,总有些特殊的人的。他又没做什么丧心病狂伤天害理的事,又不是连环杀人魔,冷漠就冷漠吧,异常就异常吧,哪怕他本性恶劣,可他又没和其他人过日子,和他在一起生活的她觉得没问题,不就行了吗?
最后一首歌是《你要跳舞吗》,几乎所有观众都跳了起来。黄蔚然没拉她,她也在差不多的时间蹦起来,双手拉着林含璋,她以他的海拔为标准,每次都蹦得和他视线齐平,和舞台前群魔乱舞的观众不一样,她蹦迪也是很有规律的,基本可以当成减肥操的动作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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