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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破坏的目的?”黄胜信这样想着干脆就用说直接来掰,想要将壁橱掰下来,一块块木头被卸下来之后,墙壁上刻着一块石碑。这块石碑正方形,密密麻麻画着一个挥剑的小人儿,黄胜信用帝王之剑将这块石碑取下来放在手中。
“呃~”一股生命之源源源不断的注入他的体内,昨晚上被那两兄弟打伤的地方全部好了。“太神奇了!”黄胜信激动的说道,片刻之后这块石碑便暗淡了下去,但是黄胜信能感觉到周围的力量全部都被吸取了。“祖母送给我的东西,一定是最好的!”黄胜信心中充满了温暖。
他兴奋的将这件事情告诉了付若惜,“好人有好报,你就是好人,所以上天一定会待你好的!”付若惜激动的说道。“嗯!”黄胜信也很激动毕竟这块石碑上还有一小块地方写着比芝麻还要小十几倍的文字,而这段文字估计就是这块石板的由来。
而上面那些图案估计就是武功秘籍,黄胜信就粗略的练了几招,结果发现这些招式虽然简单,但是只要你的内力修为越厉害这几招就威力越大,这个意外的发现终于能弥补他剑招上的不足。“想必父亲战无不胜估计就是因为有这个石碑吧!”黄胜信似乎nòng明白了一点什么。
虽然不知道这块石碑是什么年代的产物,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黄进龙一定是学了这上面的武功才会变得如此厉害。为什么他会被程老大杀了呢?按照石碑上修炼就算是一个普通人都能变成一位普通枪支打不死的强者。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黄进龙没有死,既然他没有死,现在在哪里?他去了哪里?这些谜团都要解开才行。
“父亲,难道你也在利用我?”黄胜信激动的说道,原先黄进龙是他的天,不管外面狂风大作暴雨侵袭黄进龙就像是一把保护伞不惜一切的照顾着黄胜信。即便到了这个时刻,黄胜信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这份养育的恩情还是让他对黄进龙充满了爱意,即使他不再是一个大英雄。
“表哥,请小心!”这句话是黄胜信跟思宇表妹再次见面的时候她说的一句话,后来傲风也打来过电话说道:“思宇一直在念叨着:‘表哥,请小心伯父!’”现在结合这么多事情黄胜信终于明白这句话的真正意思了,思宇的伯父不是伯父,而是姨夫,为了不让人引起注意特地改口的。
“黄进龙,你到底是好是坏,是何方神圣!”黄胜信在心中无比的伤感,也许有一天自己要和这个谎称已经死去的人进行一番大战也说不定。只是希望那一天不要来得太快就行!
整理了一下思绪,黄胜信跟付若惜返回了Z市,从现在开始黄胜信要进入反击战当中了,他想尽快解决一切的事情,换取自由这样他就能干自己想干的事情,一切谜底都能迎刃而解。
………【第210章 百尺竿头】………
回到Z市已经三天,天气开始转凉,但是黄胜信隐隐约约感觉到不安,他要尽快完成自己的伟业,整理了一下思绪之后又开始新一轮的运作,他在服装行业算是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
黄胜信带着谢家这块金字招牌让许多曾经打压他的对手望而却步,这虽然不是他最想要的结果,但总比别人压得喘不过气来要好。这一趟M市之行总体上来说是成功的,还挖掘到了这么有才华的建筑大师,剩下的就是卖地、审批,最后就可以开始动工了,黄胜信让赵贤全权负责这件事情。
他的势力越来越大,要是有存心闹事的人来找麻烦是一件比较头疼的事情。总要找个人做帮手,于是他想到了一个正义感实足的人,就是夺命太子——吴昌。
说起吴昌,那天跟黄胜信见过一面之后二人就不再见过,关于吴昌的新闻可是多的很。最多的就是他是Z市大大小小报亭中收入最差的一位,也是源于他的性格所致。在Z市这样繁华的大都市人们非常的忙碌,花在路上的时间是非常多的,人们养成了一个上班路中阅读报纸的习惯。男士喜欢看环球报纸,国事,世界上的大事是他们喜欢了解的。女士喜欢看的是那种养生一类的,年轻一点的就会买娱乐报纸,看看八卦新闻,尤其是花痴,最H国跟RB国的帅哥特别痴mí。
要是报刊的老板一定会多进这三类的报纸一定能吃香,但吴昌偏偏不这么做,他进这三类的报纸很少,他的报亭中全部都是《Z市早报》、《Z市晚报》、《Z市一周回顾》。要是进了那些个环球报纸,对于读者来说是一件头疼的事情。他们只要没睡醒脑子犯糊涂才会买吴昌报亭的这位报纸。环球报上只要夸外国人好的文字都会被“墨水处理过”原本客观报导新闻的报纸成为吴昌施展拳脚的地方,他自认为自己的文章写的不错,弘扬了华夏文明。
至于养生方面他非常抵触瑜伽,每次将养生报纸进过来之后他都大动文墨,书写下我们华夏的传统强身健体的《太极拳》。那些小女生就更加的倒霉了,自己花钱买了一份报纸就是为了看H国跟RB国的杂máo帅哥,那些帅哥在吴昌的笔下都成了《山海经》里头描绘的妖怪。
这样的报亭当然做不下去,碍于吴昌是夺命太子没有人敢找他麻烦。渐渐的日不付出,他到了要关门大吉的地步。黄胜信这天来就是给他一条英雄有用武之地的活路。但是江湖人士面子比生命都要重要,任凭他黄胜信的诚心再怎么高吴昌也不轻易答应,他可不想在背地人被人说成是破产了去终幻混饭吃的。
黄胜信到也够给面子,三顾报亭请这位身手不凡的人,周围的人都被他的诚心所感动。吴昌当然不是傻子,让他去包围一片将来要给孩子带来欢乐的建筑地区当然是一件美事。再加上黄胜信添油加醋的说自己的那块地被外国人盯上了他更是来了兴趣,但他之前要的面子太足想要给自己台阶下,洋洋得意的说道:“只要你帮我办成一件事我就答应去你那里上班。”“但说无妨,只要合理晚辈都答应。”黄胜信说道。“帮一兄弟的忙,我就能跟你,我可不想成为自己德道忘恩负义的人!”“这个好办!”黄胜信爽快的答应了下来。等到吴昌下班之后带着黄胜信去找人,经吴昌介绍,这个人是为隐士,不显山不露水却是能在夺命榜上排到前几名的高手,只不过他认为功夫是用来防身的,不是用来杀人的,因此没有上那个夺命榜。
他们穿过一条破旧的nòng堂,来到一家简陋的商店,店面不是很大却有着各式各样的衣服,从手工制作上来说,这简直就是手工业的极品服装。而且还有自己织出来的布匹,简直就是上品中的上品。唯一的缺憾就是这家店的主人生错了年代,在如今繁华的Z市,到处都是上班族没有人肯花钱买一件与时代脱轨了二三十年的衣服穿在身上。
不过按照这样的收工制作要是将布料跟款式换一换那这家店的主人将是下一个服装设计的天才。但是他的爱国之心不亚于吴昌,因此二人才能走的更近。这家店的主人叫做百尺,是古代Z市鼎盛时期百家之后,百家丝织那是一决,当时布匹都销往国外,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华夏文化被吞并,布匹行业成为了弱势,当年红极一时的百家丝织变成了如今的“百尺竿头”布店。吴昌想要让黄胜信帮帮他,当然不是买下这家店,而是有诚意的跟人家合作。
百尺有个外号就是他的店名“百尺竿头”,人家百尺竿头是为了更进一步,而他百尺竿头是让人不能靠近一步。这天正巧碰见百尺量衣做布,他手上握着粉饼(做衣服的那种小型的三角粉料,可不是女孩子化妆时候的那种粉饼千万不要误会,他练的可不是葵花宝典,不用女人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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