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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大厅里基本都坐满人了,这个年代严重缺乏娱乐场所,尤其是夜生活还处于空白状态,所以只要你有,不管贵贱,一律爆满。那些先一步富起来的人,只要能把钱花出去,让自己活得和别人不一样,根本不在乎值不值。桌子上就插着一份酒单,一瓶人头马XO,要价八百多,VXOP也得六百多,听装的百威啤酒十元一听,可乐也是这个价格,唯一没有的就是最低消费限制,因为敢到这种地方来流连的,不会有在乎那几十几百的人,犯不着去要求那个听上去很不好听的东西。
不光点歌麻烦,唱歌也麻烦,真正敢自己上台去唱的客人并不多,大多数都是花钱点歌让那些驻店的业余歌手唱给自己听。其实唱得好听难听倒是其次,大家要的就是歌手唱歌之前说的那段话:下面由我给大家献上一首XXXX,这首歌是X号桌的X先生点的……
诸如此类吧,每个歌手唱歌之前都会把点歌的客人说出来,这样就让客人比较有面子了,你看,哥们有钱吧,都能出来点歌让别人唱了,你们白听,我比你们强!
可是问题来了,谁都想让自己点的歌先唱,那怎么办呢?办法很直接也很俗,看谁给的小费多,你点一首歌给十块是吧?我给二十!让我的歌先唱!什么?你才给二十就想先唱?我给三十……我给一百!开歌厅的老板就喜欢这样的客人,一晚上如果多赶上几个较劲儿的,一个月的房租就快挣出来了。
当然了,这种较劲儿一般都不是明面上的,大家并不互相扯着嗓子斗富玩,那样多没面子啊,就算是暴发户也得要脸不是。这种斗争都是私底下的,你花了五十,结果你先点的歌没放,旁边那桌后点的歌放了,那就说明他比你花的多,你就接着加钱吧,或者就耐心等着。当然了,还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直接到调音室去,偷偷给调音师塞钱,由于点歌钱是归歌厅,调音师分不到多少,所以他肯定乐意给你先放。
这个办法也不是所有人都能琢磨出来,这都是经常在这些场所流连的人们总结出来的经验,上辈子洪涛就干过调音师这个行当,也接过几天歌厅的工作,虽然没赶上这个特别好挣钱的年代,听说还是听说过的。
现在洪涛就遇到这个问题,六听啤酒都快喝光了,他点的那首歌还是遥遥无期。今天的主角是大厅中间的三个台,几乎三分之二的歌全是他们点的,也就属他们那边最热闹,男男女女一大堆人,说说笑笑、吵吵闹闹,不过大厅里灯光很暗,洪涛也看不清他们都长啥模样。
“唉,小姐,来一下……我们点的歌都快一个小时了,怎么还没放啊?”谭晶等不及了,挥手叫过一个服务员质询了起来。
“哦,我去给您看看去,说不定客人点的歌太多了……”还是刚才那个女服务员,态度也很好。
“等等……把刚才找回来的钱给我……你和调音师的小费,把我们的歌靠前一点。”洪涛叫住了女服务员,然后和谭晶把刚才找回来的那九十块钱要了过来,拿起一张点歌单,又写上一遍歌名和台号,塞到了服务员手里。
“谢谢,您稍等,我这就去……”这回服务员脸上的笑容依旧是笑容,但是笑的层次更深了,脚底下的步伐也更快了。
俗话说的好,无巧不成书!服务员的身影还没消失,小舞台上就上来一位男歌手,他将要演唱的也是分手总是在雨天这首歌,只不过点歌的依旧是三号台的客人,也就是最热闹那三张桌子中的一个。
“得,有人先唱了,我也别上去了吧,人家歌手混口饭吃也不容易,万一我要是比他唱的好,那不是砸人家饭碗嘛。”洪涛根本没有和这些歌手争个高低的意思,这不是闲的慌嘛,所以他又写了一张歌单,打算亲自送到调音师那儿换一首歌。
“不成,我就想听这首,你必须好好唱,这是我花钱点的!”谭晶喝了一听多啤酒,有点儿上劲儿了,非拉着洪涛不让他去换。
“就是就是,你说的挺好听的,真唱起来还不一定有人家唱得好听呢,我觉得这个歌手就不错!”韩雪也跟着一起起哄。
既然谭晶和韩雪都想听,那洪涛也就从善如流了,至于什么砸谁的饭碗之类的,只是那么一说而已,这又不是歌手大奖赛,你赢了他就输了。
其实就算有点重了的歌也没关系,只要调音师稍微认真点,把歌曲都岔开,中间隔上一两首就没那么别扭了。可惜的是这里的装修一流、设备也不错,就是这位调音师工作起来不是那么认真负责,或许是无意、或许是成心,这位歌手刚刚唱完,下一首歌的歌单就又送到了他的手里。
“哦,好巧啊,下一首歌也是分手总是在雨天,不过这次是由11号桌的客人来演唱。这可是我们今天听到的第一首客人演唱的歌曲,大家给点掌声吧,也希望大家能多上台来亲自演唱啊!”驻店的歌手不光要唱歌,还得客串当主持人。这个年头还没那么多北漂的文艺青年,这些歌手大多都是京城各个文艺院校的学生或者一些小型文艺团体的演员。他们这也算是下海了,这些点歌费里就有他们的分成,一晚上弄好了能挣个百八十的,干个三两天就顶普通人一个月的工资。
洪涛在一片稀稀拉拉的掌声中大步迈上了小舞台,几万人的场合他都不怵,这里就三五十个观众,他更没什么可怯场的了。拿起麦克风,然后打开一张饭店里提供的餐巾纸,蒙在了上面,这才冲着左边那个调音室的小窗口里扬了扬手,示意可以开始了。
之所以用餐巾纸蒙在麦克风上,这是洪涛的一个职业习惯。由于他上辈子干过安装音响工程的活儿,所以接触的歌厅、夜总会也很多。每当一套灯光音响设备安装完毕之后,负责安装的公司都要派人在歌厅里盯上一个两月,一边和新来的调音师交接设备,一边负责调试这些新设备,也算是一种售后服务吧。
当初洪涛那个小公司就是他和一位走穴时认识的音响师一起攒了点钱干的,名片印得挺唬人,图册介绍得也挺丰富,其实整个公司里就他们两个人。那个哥们又是有家有业的,所以这个售后服务就全落到洪涛的脑袋上了。谁让咱孤家寡人就一个呢,歌厅也好、夜总会也好,百分百都是八九点钟以后才开业,不到半夜不打烊,最适合他这种光棍了。
那这和往麦克风上蒙餐巾纸有什么关系呢?关系大了!在一个行业里干过,就会知道一些外人不留意或者不注意的细节,比如麦克风的卫生问题。最开始的歌厅,没有包间,只有大厅,两个麦克风要提供给所有客人来使用。这些客人们绝大多数都是刚吃饱喝足来的,嘴里甚至还沾着菜叶子和肉末呢,而且还喝得五迷三倒。
人一喝多了,听觉、视觉、嗅觉就全都下降了,别人听着震耳欲聋,他自己听着还不过瘾,于是就会把嘴贴到麦克风上唱。光是吐沫星子也就算了,洪涛甚至见过整颗的饭米粒嵌在麦克风的铁丝护网上,从哪儿以后,他自己备了一支麦克风,只要是自己唱歌,就用自己的。实在不成,就找一张餐巾纸蒙在麦克风上唱,否则坚决不碰那玩意,太恶心了。
什么?麦克风防风罩?对不起,那个年代不是没有,而是国内很少有,大家也都不太在意这个。
说真的,要说嗓子吧,洪涛确实没有那个歌手好,人家是高音嘹亮、中音稳定、低音浑厚,洪涛是高音凄厉、中音转圈、低音沙哑,放到专业领域里,高下一听立分。可是这个唱歌,不光比的是嗓子,还有一个感情投入或者说对歌曲的理解问题,在这方面,那个年轻的歌手可就不如洪涛了。先不说他对这首歌有没有感情投入吧,就他那个年龄和阅历,对歌曲中的很多东西,也达不到理解的程度。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先入为主的问题,这首歌本来就是洪涛先唱的,而且还广为流传。大家头一次听到的都是洪涛那个嗓子和腔调,喜欢这首歌的自然也就认同了洪涛的嗓子,以后再有人唱,你自觉不自觉的立马就会想起洪涛的原唱,然后很自然的就会站到洪涛这边来挑后来者的毛病。只要你想挑,没有挑不出来的,所以你总会觉得模仿者没有原唱唱的好,这是一个心理作用,每个人都这样。
洪涛刚唱完了主歌,大厅里的人们就有开始鼓掌叫好的了,尤其以谭晶和韩雪最热烈,都已经达到了跳着脚叫好的程度,这让洪涛很享受,比当初他在首体开演唱会时听上万人的掌声还过瘾,于是他又进入状态了,还冲着下面每一桌挥手呢,真好像他是个歌星一样。
第496章冤家路窄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洪涛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儿,因为就在舞台前面那三桌人的举动不太符合常理。自己刚开始演唱的时候,这三桌人还有一起跟着鼓掌叫好的,有两个女的还冲洪涛挥手呢,虽然光线很暗,但洪涛那双小眼睛别的不成,就是视力好,他清楚的看到其中一个女的身材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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