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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样子凶手十有八九是越墙逃了,乔乐梓琢磨着,让众人继续去录口供,自个儿则立到尸体旁边去看仵作验尸:“如何了?”
“死者身中四刀,第一刀正捅在死者肋骨上,没能造成一击毙命,应是死者还能发出惨叫的原因;第二刀割伤了肋侧,推测是因为死者挣扎而导致扎偏了部位;第三刀扎在胃部,第四刀方正中心口,是致死一刀。”仵作道,“且凶手是由死者身后进行的偷袭,死者颈部有勒痕和擦伤,应是凶手趁其不备行至身后,以一臂勒住死者脖颈进行钳制,另一手持刀绕前扎向死者胸口。”
“从身后过来?”乔乐梓抬头打量,这道画墙的走势是南北向的,直直地一道延伸过来,在此处向东一拐,拐出个直角来变成了东西向,然而这道东西向的墙很短,只有十来米长,而后再向北拐出个直角,又变成了南北向,而后就一直延伸了下去。
这种墙是最普通的园林墙,在这里拐上两折是为了增加美感,死者章旻就死在了向东拐的这个拐角处,头冲着东、脚向着西地仰面倒在地上,说明凶手动手杀人的时候是身处死者身后即东面的位置的。
如果凶手是从死者的身后进行袭击的话,那么很可能两个人在事发前就在一起,凶手趁死者不备走在他身后骤然出手,而不可能是凶手事先埋伏在此处进行的偷袭,因为东西向的这道短墙的东边尽头就是那个直角墙,直接向北延伸了出去,根本无处藏身,除非凶手事先知道死者会在这个时候正好走到这个位置,然后从墙的另一边跳过来将死者杀死。
可话又说回来了,凶手如果不会功夫,翻墙过来的话怎么可能不被死者发现?若是会功夫,又何必挑在这里动手,又何必从背后偷袭,又怎么可能给死者机会让他惨叫出声从而在短时间内引来旁人给自己增加逃离现场的难度?
所以凶手不会功夫,杀人是早有预谋,否则身上就不会带着匕首,可既然是早有预谋,为何偏要将杀人地点选在此处?找一个人更少、更方便逃脱的地方不是更好么?选在这里他还要翻墙,万一被人看到呢?这一点他事先怎么可能没有考虑过?就因为翻墙的话可以暂时挡住来人的视线?唔,这一点倒是也有可能,这拐角处放了好几桌桌案,倒是可以踩着桌案翻上墙去……
想至此处,乔乐梓招手叫来几个手下:“仔细检查这几张桌案及桌上摆放之物,看是否有脚印亦或灰尘等迹。”
手下应着提了灯笼上来仔细查看,这几张桌案上堆了好些画轴,有展开着的有半卷着的还有摞成堆的,桌旁散放着椅子墩子及插画轴的画瓮和挂画用的架子,乔乐梓令人找来负责统筹本次画展的画艺社教习聂先生,问道:“这些桌案画轴摆在此处是做什么用的?”
“回大人,这些画也都是些义卖品,我们是将这些画架子搭在这一边用来挂义卖的画儿的,”聂先生指着画墙对面的一边道,“届时用画架子搭成一道画墙,与这边的画墙形成一道画廊,宾客走在廊中便可欣赏两边的画了,桌案椅子等物放在此处是方便宾客走得累子随时坐下休息喝茶并赏画用的。”
乔乐梓了然,眼下这些用来义卖的画都被收起来放在桌上,显然是闭展后准备收拾起来明天再挂上的,凶手动手之前这些画已经被堆在这里了,那么凶手也就不是借着画架子架起来的画廊躲避身形的了。
现场的各项问询与侦察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案子若想有所进展还是要等各项工作进行告一段落后方能获得更多的证据,乔乐梓坐到椅子上理思路,现场众人也不敢胡乱走动,只得都立在旁边陪着等。
过了小半个时辰,乔乐梓的手下们开始陆续过来汇报情况,首先是被派往书院大门处进行调查的张甲:“大人,因凶案发生时已是闭展多时,宾客都已差不多离去,在此前后的一段时间,据门丁所言并没有任何人出入,属下搜查了书院周边,暂无可疑之处。”
没有人出入大门,却也不见得代表凶手没有逃离书院,只要想些法子总能翻墙逃出去的。
接着来复命的是王乙:“大人,书院内其他未离开的人员都已暂时看管住,案发现场附近并无明显可疑痕迹,那几张桌案、椅墩、画架及桌案上所堆的画轴都没有可疑痕迹。”
“没有?”乔乐梓一挑眉,“没有灰或脚印?褶皱呢?损伤呢?”
“都没有。”王乙道。
难道凶手是徒手翻墙的?乔乐梓摸着下巴思忖,七八尺高的墙,徒手翻的话脚总得蹬一下墙面才能翻上去的吧!“去检查墙面,看有无脚印亦或污渍,再或被蹭掉粉漆的情况,另外,让人检查所有在场人员的衣衫,是否有将粉漆蹭在身上的人!”
王乙应着去了,接着是仵作的汇报:“除却方才向大人所禀的情况,另还在死者指甲缝中发现了画画所用的颜料渣渍,”
乔乐梓闻言小眼儿不由一亮:通常在双手未受束缚的被勒缢致死的死者甲缝中,都会留有自己或对方身上的一些渣渍,比如皮肤屑、衣物上的丝毛等等,这是因为颈部被勒导致窒息时,受害人惊惧之下会急于扒开勒着自己的东西,如果是用绳子,当绳子陷入肉里,受害人在扒绳子的过程中往往会抓伤自己的皮肤,导致皮屑留在指甲缝中。如果凶手是用胳膊来勒受害人,受害人急于摆脱凶手,往往会胡乱向后抓挠,企图令凶手吃痛而放开自己,凶手如果躲避不及时,常常会被受害人抓伤,那么受害人的甲缝里就会留下凶手的皮肤屑亦或身上衣物的碎屑。
只不过……这次的死者甲缝里留下的却是画画用的颜料,这颜料又是从何而来的呢?死者听说是画艺社的社长,每日里同画打交道,甲缝里留下颜料岂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章旻是个爱干净的人,”一道慢吞吞的声音忽然打断了乔乐梓的沉思,却见燕家小九爷不知几时站到了身边,揣着手望着他看,一双乌黑的瞳仁又亮又沉,“他对画画一事,虔诚无比,每画之前必先焚香更衣洗手,每一画完必先将手上污渍洗净再去碰画纸,唯恐将纸弄脏,且他一惯只爱清淡水墨,总将墨汁兑水调到稀且淡,若他甲缝里留有颜料渣渍,必然不会是他自己无意弄在手上的,这渣渍,一定来自凶手。”
乔乐梓望着燕九少爷:“若按照人遭遇勒颈时的正常反应,死者应当会伸手向后挠抓凶手的脸,亦或是拼命阻挡凶手持刀的手,再或是努力想要扒开勒在颈子上的胳膊,倘若死者甲缝里的颜料来自凶手,那么凶手又是什么部位会有这些颜料的呢?莫非是不小心沾在脸上或手上的?”
“我想知道,凶手既然是从身后偷袭,为何不索性直接扎向死者后心,为何偏要费力地先勒住死者的颈子,而后持刀的手绕到前面去扎死者。”燕九少爷道。
“唯一的可能就是怕被血溅到身上,”乔乐梓道,“从身后绕到前面去扎,就能利用死者的身体挡在自己身体前,伤口喷溅出的血不会溅到自己的衣服上。”
“如若凶手有把握杀死死者后立即翻墙逃走,就不必在乎血会不会溅到自己身上了不是么?”燕九少爷慢吞吞地反问,“凶手从后心下手,可以一击杀死死者,且还不会令死者发出声音,从而亦不会立刻引来其他人,如此一来凶手有充足的时间翻墙逃走,甚至躲到什么地方换下沾血的衣服,再大摇大摆走到书院外墙处越墙逃出,总比为了不使血溅到衣上而不得不冒险从前面攻击,万一一击不能使死者死亡,发出的声音招来了其他人,使得凶手很可能无法成功避开众人视线而逃脱这种方法要好得多吧。从易行性和成功率两方面来看,显然都是前者办法更胜一筹才是。”
乔乐梓若有所思:“所以你的意思是?”
燕九少爷慢慢地道:“怕血沾到衣上,便说明凶手没有把握能立刻逃离书院,亦或说,他若逃离书院,很容易就会被怀疑到头上,再或说,这个时候他必须待在书院里才是正常的情况。而这个时候应该待在书院里才算正常的人,当然就是被安排负责接待宾客的人,和画艺社的成员。”
“而死者章旻是画艺社的社长,”乔乐梓接道,“所以首要的嫌疑对象,就是画艺社的成员!”
第235章隐身
隐身也是一门艺术。
负责询问并记录口供的衙役李丙将众人的口供拿了过来,乔乐梓细细翻看了一遍,抬眼望向燕九少爷:“这些口供是对每个人分开、单独询问的,其中问到所有画艺社成员一个问题,那便是‘死者章旻生前可有得罪过人,亦或据你所知谁曾与他结怨、或背地里曾对他有怨言,再或谁与他有利益关系、他若死亡谁会得利’,而所有画艺社成员的答案都很一致,那便是‘没有’。章旻平日人缘极好,鲜少与人口角,性格温和,待人诚恳,在画艺社中有口皆碑——如此看来,又似乎不大像在场的画艺社成员行的凶,亦可暂时排除仇杀的动机。”
说完这番话,乔乐梓自己也是愣了愣——干嘛要跟这孩子交待这些啊,好像还真把他当个大人似的探讨起案情来了……都怪这孩子太老成,总是让人不由自主地把他当成燕子恪那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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