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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他学生时代就一直被珍惜地穿在身上。
我很喜欢那件质料偏厚的衬衫。我从他那边接收时,衣领和袖日都已经脱线,不过当我悠闲自在地待在家里时,多半都会穿那件衣服。冬天就不用说了,夏天就绑在腰际,一到空调很强的地方就会把那件衣服披上。
当我坐在公园长椅上时,它就被我垫在屁股下;在居酒屋溅到烤鸡酱汁也没关系;在吵架时被用来擦拭泪水和鼻水。一脏掉就随便扔进洗衣机,隔天清早披挂在蓝天下晒干,随风飞舞。即便变得破旧不堪,那件衬衫只要一干,就会和阳光的气味一起带给我幸福的感觉。
我和他共同生活的痕迹,就只剩这件衬衫而已。其他不论是餐具、家具甚至相片,以往的种种什么都没留下来。
我试着将那件衬衫轻轻贴在面颊上,拼命压抑从内心深处涌现的情绪。
我一直以来都在等待这一天呀。
我绝对不能哭丧着脸赴约。
烦恼许久,我最后决定穿上刚买来的长裙,以及一件和裙子同样是纯白色的针织衫赴约。我在耳朵戴上小小的珍珠,穿上和衣服搭配的鞋子。
走出公寓后,我在路边拦了一辆计程车坐上去。就在那一瞬间,我发现食指的指甲油已经有点剥落。我在夜晚的计程车中,紧紧凝视颜色剥落的指尖。
这么说来,他之前对于我擦指甲油、化妆或打扮从没显露过什么好脸色。他常说比起女人味的打扮,比较喜欢牛仔裤加球鞋的我。
我当时是个刚出道的插画家,非常受到欢迎。这说来似乎很矛盾,不过事实就是如此。我当时运气很好,如今回想起来甚至是好过头了。所以,才会沦落到那样的下场。
我在美术大学就读时,就断断续续从出版社打工的朋友那边,接插图工作。那些作品某天获得一家大型广告代理商青睐,突然间就有人和我洽谈想不想试着画电视广告所使用的插图,作品后来还获得采用。与其说才华或什么东西,还比较像签中乐透。
那支针对青少年族群所设计的化妆品电视广告以及杂志广告,让委托工作如潮水般涌来。我就是在拼命消化大量涌进的工作,忙得焦头烂额的情况下认识他的。
但是,我和他真的很速配。不论是食物喜好、爱看的电影、讨厌的人的类型或是度过假目的方式都很类似。
而且,最重要的是我们的身体相当契合。倒也不完全是性方面的感觉,真说起来还比较像是紧抱着自己喜爱的毛毯或绒毛玩具。我从未感到同床共枕的他很碍事,他对我而言可说是无与伦比的寝具。只要被他这件毛毯包裹住,不论是遭遇多么烦心问题的夜晚,我都能安稳舒适入睡。而且,他对我应该也有相同感觉。
我们当时彼此相爱。
别人听到,或许会露出拿我没辄的笑容,仿佛在说「真是的」。不过,即便面对眼前这个臭脸的计程车司机,我也想大声主张。我们当时是真心相爱的,那绝对不是虚幻。
他对待任何事物的态度都喜欢干脆了当,不论生活或是人,都认为简简单单的最好。他不喜欢装饰繁复花俏的东西,也不重视表面工夫,更讨厌牵扯不清的人际关系。因此当两人一同租屋时,他说除非必要,别放太多东西。所以,两人之前各自所拥有的电器或家具,就全数卖给了旧货商。
我们打算一起住一辈子。所以,就连那台来东京时母亲特别买给我,我一直都很珍惜的双槽式洗衣机,都加以舍弃。
因为有他在,每天都很开心;因为有他在,我才能拼命工作。我当时的心思全放在他身上,不论是和他一起的生活、他的笑容、酷酷的思考方式、刚起床睡眼惺忪的双眼、他的气味、头发上整发慕斯的香味、甚至是刮胡膏的罐子。
我们两人为什么没办法天长地久呢,我到现在仍然搞不太清楚。
我明明打算小心呵护这段感情的呀。因为,他在这个世界上比任何人、任何事都还要重要。我原本都小心翼翼地避免失去他,或损害我们之间的关系。我总记得不耍任性、凝视他的眼睛思考、一起看他喜欢的电视节目开怀大笑、他看书时绝不和他说话。
但是,我终究还是失去了。
他对我感到幻灭,然后搬出去了。我束手无策,他甚至没给我任何挽回的机会。
暌违五年的他变了吗?他会带我去什么样的店呢?他打算跟我说什么呢?然后,我又想跟他说什么呢?
我一定会以无所谓的表情冲着他笑吧。就像在任何人面前表现的一样。
当我抵达约好的那家咖啡厅时,已经超过约定时间十分钟。我环顾没有多大的店内,他似乎还没到。
「明明是他叫我出来的,竟然还迟到」,我才这么想时,听到有人叫我名字而回头。
他坐在门口附近的座位仰望我,一边露出似乎很伤脑筋的微笑。
「……不好意思,没认出你。」
我不疾不徐地在他面前坐下,颤抖的双手在膝上紧紧交握。
「我真的有变那么多吗?」
我暧昧地把头一歪。不对,也不是说变了,他根本完全没变。
那时候常穿的运动服,还有肯定是那时候常穿的牛仔裤。可能是不同一双吧,不过他穿着和那时候一样的球鞋,还有发型或眼镜也都和五年前一样。
我不哭。死命下过这样的决心才来赴约真是太好了,我想。
我和他走进附近一家居酒屋。因为两人莫名地总觉得尴尬,于是走出咖啡厅后,他问「这里好吗?」
那家店和我们同居时,常去的那间只有一排柜台位置的鸡肉串烧店很像。我绝对不是说讨厌这种店,只是后悔穿一身白来。
「你变得好漂亮耶。」
点了啤酒,为彼此酒杯斟酒后,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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