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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第2页)

扬州。

日出之前,狗儿从同伴们共享的房顶小屋中醒来。

狗儿总是第一个醒来,和同伴们一起挤在毯子下温暖舒适,他能听见他们轻微的呼吸,他翻过身坐起摸索,猫儿睡意朦胧的抱怨了一句,然后裹着毯子背过身去。外间的寒气让狗儿赤裸的身体起了鸡皮疙瘩,他在黑暗中迅速穿上衣服,在系腰带的时候,他听到猫儿的声音:“阿狗,帮个忙,把我的衣服给我!”

狗儿将衣服取来,猫儿在毯子底下扭动着钻进衣服,然后才爬出毯子。还在睡梦中的同伴们迷迷糊糊的威胁这两个打扰他们睡眠的家伙。

等他们两个爬下连通屋顶阁楼的梯子,大人们已经上了屋后水渠中的小舟,和每天早上一样,大人大呼小叫,让少年们动作快一些。狗儿的任务是解开柱子上的绳索,将绳索丢给船上的猫儿,然后用力将船推离码头,同时大人则努力撑篙。当船离开码头,狗儿则奋力一跃,跳上甲板。

在那之后的相当长时间,少年们都无所事事,他们的力气还太小,不足以划桨撑杆,只能坐在甲板上打哈切。任由船在黎明前的黑暗中前进,经由一条条错综复杂的小水渠。破晓前的天空呈现出粉红与湛蓝,空气中有刺鼻的咸味(当时的扬州距离海岸线很近),这预示着未来将是一个好天气。

小船顺着长渠驶入一条小河,然后是茂密的芦苇丛,当她再次穿出芦苇丛,就已经进入了长江。当时的长江入海口比现代要更深入内陆的多,扬州附近的江面也比现代要宽阔得多。大人们升起一面芦帆,驾驶着小船向远处的一个沙洲驶去。

第498章走私者

作为当时最大的海外贸易港口之一,扬州每年都会有数千条各种各样的船只前来,这些船只带来了各色各样的人,不过他们来这里都是为了一个目的——财富。所以扬州人并不在意与陌生人交易,只要这些人肯付钱,自小狗儿就听大人们说过这样的话——掏粪佬的铜钱不臭,卖花郎的钱也不香。

扬州人这种豁达的态度无疑影响了这座城市,与位于蜀岗之上的子城不同的是,位于蜀岗之下平地的贸易区就比较简陋、粗糙和肮脏,也更为嘈杂。这里虽然也像长安洛阳那样划分为若干里坊,但并没有那么多坊墙,夜间也没有严格的宵禁。来自各地的水手商人挤在码头和街道中间,招待别人,并寻找猎物。

走遍整个扬州,狗儿最喜欢这里。他喜欢嘈杂,喜欢奇异的气味,喜欢看那些船趁晚潮抵达,看那些船出发。她也喜欢水手们:喧闹的河北人嗓音宏亮,胡须浓密;身材消瘦的江西人斤斤计较,试图压低对手的价格;闽越人身上都有刺青,用难以听懂的话语喃喃咒骂;还有来自海外的南方蛮子,皮肤如柚木般乌黑光滑,鼻孔大、嘴唇厚,就好像酒肆里说的昆仑奴,他们的狭长船上桅杆高耸,船帆是用树叶编成,是跨越重洋而来。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船只和水手都能来到扬州城内,依照规矩,只有押蕃舶使的官吏们允许的海外商贾才能来到扬州城做生意,同时他们还要缴纳不菲的税赋,并向相关的官员献上礼物。或者为了逃避税赋和官吏的勒索,或者因为他们的生意不那么能见得了光,许多商贾干脆在扬州附近的某个荒凉的沙洲或岛屿进行交易,尽管官府没少派出巡船清剿,将其叱之为海寇、贼商,并声称与这些海商交易,或者为其服务的百姓为通匪,要除以鞭打、流放甚至处死的重刑,但参与者还是屡禁不止。原因很简单——回报实在是太丰厚了,按照当时唐人的说法……“一夕之利,可抵一年之耕,故黔首不畏重刑,妻送夫,母送子,争皆为之,视国家法度如无物!”

船只距离岸边还有十几步远,一个健壮的小伙子就跳入水中,他踩着水下的沙地,轻轻的托着船首,以免被水中的暗礁撞破。沙滩上已经停靠着十几条大小不一的船了,人们站在自己的船旁边,各自成团,窃窃私语。

狗儿小心将绳索丢给岸上的大人,待其栓结实了方才下了船。他已经不是第一次参加这种神秘的聚会了,知道这里看上去很平静,但那不过是一种表象。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他小心的握紧腰间的短刀,警惕的看着四周。

首领上了岸,走到一根石柱旁,和一个灰衣汉子低声交谈,那首领每说几句话,那灰衣汉子便摇了摇头,好似在拒绝什么,最后那汉子才点了点头,从腰间解下一个钱袋给首领。首领回来了,他目光扫过众人,最后停留在狗儿身上:“狗儿,今个儿有桩买卖,风险很大。你和猫儿还小,就别去了。待会我们会把你和猫儿丢到岸边,你俩自己回去吧!”说到这里,他将那个钱袋递给狗儿:“这个你带回去交给家里人!”

狗儿没有伸手接:“阿叔,这么多钱还是让我和猫儿带回去岂不是更危险?不如换别人吧!我和猫儿虽然年纪还小,但小也有小的好处,有时候大人不方便干的事情,我们小孩子反而好干!”

“这倒也是!”首领笑了起来,他拍了拍狗儿的肩膀:“有长进,平日里饭没白吃。好,你和猫儿就留下,阿三,你和钱七两个人把钱带回去,前往别出岔子!”

两个年轻汉子应了一声,众人上了船,先把同伴送上了岸,然后便驾驶着小船向东南方向驶去。

海上的空气潮湿温暖,出奇的平静,余皇号漂浮在岸边的淡绿色海水中,她修长的船身就好像一条漂浮在水上的海豚,光滑、漂亮、迅速,似乎下一秒钟就会在水面上滑行。

“你说的那些人什么时候才到?”曹僧奴拿起酒壶,给对面的人倒了一杯酒:“我的船停在这里的时间越长,就越危险!”

坐在曹僧奴对面的是一个身穿华丽蜀锦宽袍汉子,高鼻深目,胡须浓密,一双眼睛在阳光下呈现出一种淡淡的绿色,他喝了一口酒,笑道:“好酒,味道甜润爽口,却有股强烈的余味,就好像有火在我的舌头上燃烧一般。我还没有喝过这种酒,僧奴,这酒是用什么酿造的?这次船上可有?”

“有,是用甘蔗酿造的!叫火酒!”曹僧奴有些不耐烦的答道,对方逃避自己的问题让他很不高兴,但他也知道谈判中最重要的就要保持冷静,谁先被激怒,谁就要吃亏。

“火酒,这个名字不错,不过我也喝过甘蔗酒,不是这个味道呀?”那胡商问道。

“同样的高粱,用不同的手法,水源,甚至不同季节,酿出来的酒就不一样!”曹僧奴笑道:“这确实用甘蔗酿成的,但与寻常的甘蔗酒不一样,其中的妙处,自然不足为外人道也!”

“是,是,是!”那胡商笑了起来:“不过僧奴你我几年不见,你却变了一个人,这船、这酒,还有船上的各种珍货,活脱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我听长安那边传来的消息,可都没说你什么好话呀!怎么了,其中的原委你就不和老朋友说说?”

曹僧奴冷哼了一声,原来这胡商姓安名泰顺,也是粟特商人,与他乃是旧识。他此番从琉球前来,尝试打通从倭国——琉球——扬州的南路航线。他自然不敢直接入城递上文牒请求交易,于是便找到了自己这位旧识。

“长安旧事,安兄你也可以向第三方打听。当时若非我和家叔出力,不要说他们的性命,就是长安的祆庙也会一同覆灭,那时庙中库中再多的金银又留给谁花用?他们现在能够在众人面前说我和叔父的坏话,还要多亏了我和叔父!至于这船舶、酒和船上的珍货,你也是做惯了买卖的,岂有生意还没做成,就去打听对方底细的道理?若是你什么都知道了,我这生意还怎么做?”

“呵呵呵!”安泰顺听了曹僧奴这番反驳,笑了起来:“曹兄说的是,不过我也是听了他们的一面之词嘛!唐人不是有句话,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这么多人都说你的坏话,我也难免有些疑虑嘛!”

“生意做的大了,是非就多,自然就有人说你的坏话,这个道理难道安兄不懂?若是在下也如安兄一般四处打听,只怕也会听到不少坏话吧?”

安泰顺干笑了两声,他们这种富商巨贾,生意做到了这种程度也不知道沾了多少人的血泪,名声自然好不到哪里去,他方才提起长安的旧事无非是想要借机敲打曹僧奴两下,为接下来的讨价还价抢个先手,却不想对方寸步不让,反唇相讥。不过他能走到今日,一张面皮也早就到了金钟罩铁布衫的地步:“曹兄说的是,你是做大买卖的,肚量如海,方才那几句都是小人之言,莫要放在心上。不过货物的来路你不说也行,总得透透底,让小弟我不至于两眼一抹黑吧?”

“透透底?”曹僧奴看了一眼安泰顺,心知自己这次是躲不过去了,否则以对方狡猾如狐的性子,若是不透露一二,安泰顺也绝不会迈出那一步。

“也罢,我便透露一二,剩下的便由你自己猜吧!”曹僧奴笑了笑:“安兄应该听说过几年前长安有废毁祆庙之事吧?”

“自然听过!”安泰顺脸上那原本油腻的笑容消失了:“听说令叔在其中还出了好大的力气,保住了祆庙。明尊在上,令叔是好汉子,我等皆蒙其恩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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