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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波是个急性子,又喝了点酒,没有那么多耐心继续等下去了,因为他已经等了将近五分钟了,就这样,又等了一分钟见里面的人还不出来,他便骂骂咧咧的返回了包间,对其他几个朋友吐槽,其他几个朋友还调侃说秦波肾不好,喝了这么点酒就上厕所了,改天给你弄两条鹿鞭补补。
包间里几句调侃的玩笑让秦波把刚才上厕所时遇到的不快抛之脑后,很快便欲上心头,和其他几个朋友一起把陪酒女们带走,准备回酒店好好的“发泄”一番。
就在这时,厕所内的凶手把指纹也提取完了,他把刷子很随意的丢在了纸篓里,又掩人耳目的往纸篓里扔了几张卫生纸把刷子盖住。然后把马桶盖打开,将剩余没有用完的石墨粉倒在了马桶中,按下了冲水。
伴随着马桶出水口的漩涡,石墨粉打了个转便汇入管道。杯子是这起案件当中最关键的证据,他是不可能把它留在厕所的,于是便把刚刚做好的橡胶指纹模型放在兜里,又把杯子随身装好后,低头离开了厕所。他站在门口,发现刚才要上厕所的人不见了,也没放在心上。就在他离开厕所之后,看到秦波的包间是空的,便匆匆朝着停车场追去……
……
思绪拉回到现实,张山说:“凶手是个男的,当天晚上应该背着一个男士单肩背包或大的斜跨包。”
“为什么这么说?”慕云不解道。
至于凶手为什么是男的,这很好解释,因为女人不会去男厕所进行指纹提取。
所以,慕云要问的是凶手的第二点特征,为什么张山这么断定凶手会背包呢?
没等张山回答,陆羽抢先一步道:“凶手把刷子扔进了纸篓里,马桶盖上的石墨粉也没有清理。证明他在提取指纹的过程中很匆忙……我想,这和秦波在门口等着上厕所有很大的关系。他在做完一切之后把作案工具留在了现场,却把至关重要的杯子拿走了,他是怎么拿走的呢?你看这个杯子。”陆羽又把牛奶杯拿了起来,这是一个喝葡萄酒用的高脚杯,里面搭配着一根粉色的吸管,但很明显,这个高脚杯要比市场上经常见到的高脚杯大了一号,他把一个杯子揣进了警服里,道:“如果凶手是用这样的方式把杯子带走的,那么胸前就会出现一个杯子的轮廓,很容易被发现藏了东西,如果把两个都藏进去就更容易被发现了,所以凶手在离开厕所时,身上一定有一个很大的背包,把高脚杯装进背包里面就不容易引起人的察觉了。”
“可是……凶手能把高脚杯带走,为什么不把他作案用的毛刷一起带走呢?”
“这一点确实很奇怪。”陆羽也觉得有点想不通,一般的凶手作案以后,都会尽可能的破坏掉犯罪现场和他的犯罪证据,所以多数的犯罪现场都是没有证据的,因为凶手会把一切有关于自己的痕迹尽可能的弄没,让警方无从下手。
张山把自己假设成凶手,道:“如果我是凶手,我没有拿走刷子,反而拿走高脚杯,有可能是这几个原因。第一,我的背包很贵,毛刷上已经沾满了石墨粉,会弄脏我的背包,而粉刷很便宜,市场上一块钱一把到处可以买到,所以我就把这个刷子给随手扔了,反正上面没有我的指纹;第二,我认为这里的保洁是每天都会清理一次卫生间的,纸篓里面的纸也会被倒掉,就算我把粉刷扔进去,很快也会有保洁进来把纸篓倒掉,所以我完全不用担心粉刷会暴露的原因。而相反,如果卫生间这种地方出现两个酒杯就有些解释不通了,谁会带着酒杯来卫生间边方便边喝酒呢?况且这个卫生间的环境还这么恶心……所以,他把和卫生间格格不入的酒杯带走了,留下了刷子。”
这个解释很符合人的正常逻辑,陆羽也表示肯定,慕云又问道,“那他为什么不把酒杯放回到原位呢?酒吧里凭空消失两个酒杯是很容易引起人怀疑的啊。”
“我想,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你。”陆羽道:“我们假设,凶手在厕所提取指纹的过程中秦波确实来敲门了,所以凶手是处于很着急的状态,他本身就在犯罪,生怕被人发现,所以一直在赶速度。他本身是想着把酒杯放回原位,但是突然发现这个酒吧的洗手间里面没有洗手池,洗手池在门外……所以,他没有办法把杯子刷干净,现在的被子上面是残留了石墨粉的,如果把残留了石墨粉的杯子放到桌子上,一定会引起服务员的警觉。”
“可这个酒吧这么乱,杯子上出现点黑色粉末服务员应该也不会注意吧?”
陆羽紧接着道:“就算他不担心服务员注意,我们把自己代入案件中,把自己假设成凶手。设想一下当时的情况,在凶手提取完指纹之后,秦波的包间是空荡荡的,他还有时间去放杯子吗?万一人跟丢了怎么办?退一步来说,就算他没有把秦波跟丢,这个酒吧这么火,你们两个走了之后位置是空的,谁也保不准会有新的顾客坐到你们的位置上,他这时候怎么把酒杯给放过去呢?所以,当时凶手肯定有过把酒杯放回原处的想法,因为这么做是最保险的方法。可是酒吧里的不确定因素太多,人多眼杂,他只能一不做二不休,干脆直接把酒杯给拿走了。他这么做也没错,却唯独算漏了一点,昨天晚上保洁阿姨的老公生病住院了,她并没有来工作,所以厕所里的纸篓当天并没有更换,他扔在纸篓里的刷子也被我们找了出来。”
陆羽这么一解释,不但把这个问题说通了,就连在案发现场秦波的宝马车两侧车门上的指纹也解释通了。
凶手既然这么聪明,为什么没有把他们两个人大拇指的指纹一起提取下来,然后在门把手的外侧印上一个指纹呢?
他肯定考虑过这个问题,可是当时时间不够用了,酒吧外面有人排队等着上厕所,而且还很着急,而提取一个指纹的步骤过于繁琐,如果再把另外两枚大拇指的指纹提取下来,势必还要花费五六分钟的时间,如果厕所长时间不开门,酒吧的工作人员就会怀疑里面有人出现了问题,出于安保措施,就会有人拿钥匙从外面把门打开一探究竟了,到时候正好撞个正着,那他的行为不就全都暴露了吗?
凶手想要在杀人之后把脏水泼给张、慕两个警察,但是没想到就因为自己时间不够产生的疏忽,这枚指纹反而成了替二人洗刷嫌疑的一个最关键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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